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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航小学关于教职工评优评先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04 23: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不断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教育品位,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评选和表彰在立德树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打造优质教师群体,助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的公办教职工,在本校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维护学校形象,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分配。

(2)积极参加政治与业务学习、教师例会和升旗仪式等各项集体活动,不无故迟到、缺席;不歧视差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无乱收费或向学生乱推销,在学生及家长问卷调查中满意度高。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无旷课,出勤足。

2.教学能力与实绩

(1)工作量饱满(以教务处核定为准),教学“七认真”检查获良好以上。

(2)每年听课节数不少于30节(双班语文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中层不少于50节。(后勤人员听课不作要求)

(3)语数英学科的任课教师,教学成绩突出,所任班级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均达标,且列同年级前茅;或基于原班级学业水平基础进步较大;学生能力素养测查居于年级中等以上水平。(如无特殊情况 ,教学质量差的一票否决)

(4)考查科目的任课教师每年辅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多次获奖或辅导多名学生发表作品。

(5)45周岁以下的老师每年按学校规定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评优课可视作公开课,一课不两用)。(无特殊情况不参加规定活动的一票否决。)

3.教科研及继续教育

(1)认真参加例会、社团活动、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不无故缺席。

(2)50周岁以下教师两年内(当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市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文章1篇,或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竞赛中获奖1篇。

(3)年度继续教育验证等次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无故旷课,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的。

(4)乱收费或向学生乱推销的。

(5)教学质量在同年级同学科处于滞后或在原有基础上明显退步的。(体艺组教师辅导学生没有成果)

(6)因在教育教学中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而造成影响的。

(7)全年不在岗(病事假、产假、婚丧假等)在五天及以上的(不含人性假)。

四、评选办法与要求

1.分组推荐。在自我总结述职的基础上按本组人数的30%及组外人员1名提名推荐,报校长室审核。若上报对象明显不符合评选要求,则上报名额自动作废,余额由学校统一使用,不再征求办公室意见

2.民主评议。教师代表(办公室主任)和中层进行民意测评,按得票高低,商定市、局级先进教师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其余人员为校级先进个人。

3.公示上报。评选过程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质量。

五、如有其他不尽事宜,由校长室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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